《相对湿度》可有可无txt

 2021-12-11    admin

根据国家政策,转业军人的工资,社会养老保险都是不能断续的。也就是转业军人的工资,自部队停发之日算起,转业的接收单位必须逐月给转业军人发放工资。

本人于1985年11月1日入伍,1999年4月1日退出现役。根据粤府[1994]148号)文件:转业志愿兵从3月20日开始离队,持省《接收安置通知书》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,5月底结束。转业志愿兵的工资由部队发到7月底,8月1日开始由地方接收转业志愿兵工作单位吴川市教育局支付。

9月9日,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陈思维协调,市教育局局长杨伟发召集相关人员在教育局五楼召开会议。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陈思维,准备接替陈思维分管我市退役军人权益事务的副局长庄一峰,安置股股长柯俊良;吴教育局副局长梁志斌、人事股股长陈伟,工资科易鵬飞及本人出席。初步协商研究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。

陈伟在会上向在座的各位领导介绍基本情况:经查,邱杰同志从1999年8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共25个月教师工资没有发放,工资总额多元,这笔20多年前的工资,现在该如何补发给他,是初步协商的主要议程。

关于20多年前两年多的教师工资,吴川市人民政府现在该怎样补发,本人说下意见。

去年底,根据国家政策,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办理本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卡窿接续业务时,核实本人在部队的服役期是162个月,并且荣立三等功一次。具有为部队建设作出“突出贡献”情节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

退役军人的政治、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。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,与社会进步相适应。

据此,本人提出的现在补发20多年前两年多的教师工资共计多元,应该考虑物价指数变化及通货膨胀等因素,也就是20多年前的多元,相当于现在多少钱?应予以考虑。(邱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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