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8-30 admin
鲁迅是萧红的精神导师,他们师生二人的作品构成了中小学语文教材好看的风景。一个颇为有趣的“现象”是,在鲁迅作品渐少的情形下,萧红的作品却渐增。小学课本节选了萧红的小说《小城三月》,初中课本节选了萧红的散文《回忆鲁迅先生》,高中课本选入了萧红的散文《饿》,等等。特别是长篇小说《呼兰河传》,有四五篇节选文字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,包括《火烧云》《学诗》《祖父的园子》《小团圆媳妇之死》等。一部作品有这么多片断被选入语文教材,除了萧红之外,现当代作家中没有谁能够做得到。
中小学语文课文的编选是严格的,它必须符合“思想内容好”“语言文字美”“适合教学”这三个条件,所以作品被选入语文教材是很难得的。这种选择就意味着评价,而且是很高的评价。从这个角度说,不幸的萧红似乎又是幸运的。
然而,萧红终究是不幸的,因为语文教材的编者对萧红作品进行了拙劣的改动。
血色的《火烧云》
2019年“人教版”小学《语文》课本三年级下册《火烧云》一课,就是随意改动原作的典型。它宣称选自《呼兰河传》,却与原作出入极大:节选部分不足八百字的原文,被删去了二百多字,就是剩下的四分之三篇幅也被改动多达百余处!本人曾用红色笔迹将课文的增、删、调、替之处作了标识,“工程”完成之后再看,整篇课文竟真如一片血色的“火烧云”了!你能想象仅五百多字的课文改动了百余处会是什么模样吗?简直是面目全非,遍体鳞伤,惨不忍睹。如果原作很不堪,为何选入教材?如果原著很不错,何必这般“整容”?虽然文下注明“作者萧红”,但已非萧红作品了。假如萧红还活着,会同意自己的作品被如此糟践吗?
编者毫不留情,开篇就痛下杀手。原作开篇写道:“晚饭一过,火烧云就上来了。”其中的“一过”被改成“过后”。这一时间副词改得没道理:“一过”是表示“刚一过去”,是一个短暂、明晰的时间概念;“过后”则可能是一个较长的、模糊的时间段。对于很快就会消失的“火烧云”,当然原作的“一过”更恰切。接下来一句:“照得小孩子的脸红红的。”课文在其前面加了“霞光”二字,这完全违背作者的意志。萧红在原作中表示:“说‘晚霞’人们不懂,若一说‘火烧云’就连三岁的孩子也会呀呀的往西天空里指给你看。”既然当地人连“晚霞”都不懂,怎么可能懂得其衍生出来的词“霞光”呢?但编者很任性。之后是把原作的“喂猪的老头子,往墙根上靠”,改作“喂猪的老头儿在墙根靠着”。有过东北农村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,土墙的墙根很多是坡状的,所以“往墙根上靠”是一个满有生趣的灵动影像,课文这一改却变成了呆板的静态画面,遮掩了原作语言的神采。
再请看原作写火烧云色彩的一段:
这地方的火烧云变化极多,一会红堂堂的了,一会金洞洞的了,一会半紫半黄的,一会半灰半百合色。葡萄灰、大黄梨、紫茄子,这些颜色天空上边都有。还有些说也说不出来的,见也未曾见过的,诸多种的颜色。
这里用了一连串表现色彩的形容词,课文将其中的“红堂堂”改成“红彤彤”,“金洞洞”改成“金灿灿”。这一改,文则文矣,却失去了口语的生动。“红堂堂”让人想到“满堂红”,想到熊熊燃烧的炉火,那才是“火烧云”的样子嘛!同时,这一改也失去了分寸感的把握——既然是火烧云,就不会过于明亮,也就不会是“金灿灿”。接着,为了与“葡萄灰”这一偏正的结构对应上,编者硬是将“大黄梨”改成“梨黄”,将“紫茄子”改成了“茄子紫”。这么改不仅破坏了原文的三个词语都是三音节的音韵美,更重要的是违背了儿童的感知与接受心理。因为儿童对水果、蔬菜的感知是整体的,而不是它的某方面(比如颜色)的特征。萧红在《呼兰河传》中曾写到儿时跟祖父“喊诗”,其中特别喜欢的一首就是杜甫的《绝句》:“两个黄鹂鸣翠柳,一行白鹭上青天……”因为她把“黄鹂”误解为“黄梨”了,黄梨多好吃啊,所以喜欢。后来祖父说“黄鹂”是一种鸟,于是她就不喜欢这首诗了。可见萧红的叙述无论在情节上,还是在语言上,都依了儿童的心理特点。作为儿童,感兴趣的是黄梨、茄子,其次才是它们的颜色。萧红是以儿童的心理、语言来叙述,可谓“大巧若拙”;编者以成人的眼光、知识对原作进行改动,硬生生地将儿童口语改作了成人规范的语言,却是“弄巧成拙”。
接下来看原作写火烧云姿态的一段:
五秒钟之内,天空里有一匹马,马头向南,马尾向西。那马是跪着的,像是在等着有人骑到它的背上,它才站起来。再过一秒钟,没有什么变化。再过两三秒钟,那匹马加大了,马腿也伸开了,马脖子也长了,但是一条马尾巴却不见了。
课文对这段精彩的描写也动了“手术”,把“五秒钟之内”改成“一会儿”,在前段已经出现了一组排比结构“一会……”的前提下,再用“一会儿”就显得语义重复、语言单调了。并且,时间概念也较“五秒钟之内”模糊,不足以强调火烧云变化之快。课文把“再过一秒钟,没有什么变化”删掉了,这相当于把一个时间的链条掐断,后面的“再过两三秒钟”就没了依托。原文该段末句有四个“马”字,课文只保留第一个,而把后三个都删掉了,这个“化简”似乎合理:这在语法上叫做“承前省略”。然而,简则简矣,韵味就寡淡了。编者应该懂得,文科不同于理科,文学不同于数学,请不要“合并同类项”。除了简化,编者还应照顾到儿童的语言特征及语境等因素。
有关“大狮子”那段,本是“火烧云”原作中特别出彩、也是文字最多的部分,但编者不知出于什么考虑而“大开杀戒”,一通刀砍斧削之后,竟删去了三分之二,正如萧红原作所说“活活地把那头大狮子糟蹋了”。就是剩下的六十余字,也被改得惨兮兮的,就说该段的开头吧,原作是“又找到了一个大狮子”,课文改为“接着又来了一头大狮子”。只这几个字就有三处不当改动:一是没必要添加“接着”两字。二是用“来了”替代“找到了”不妥:只有用“找到了”才凸显施事方,即看火烧云的孩子;同时,若用“来了”也与后面的描述发生矛盾,因为那狮子是“很镇静的蹲着”,既然是静态的“蹲着”,怎么可以“来”呢?三是对原文的量词进行了“规范”,将其中的“个”改作“头”,这又弄巧成拙了。因为量词是儿童不易掌握的词汇,儿童一遇到量词,或者胡乱用一气,或者用最常见的量词来替代,而“个”正是儿童用得最多的量词。这在《呼兰河传》中并不少见。在写到东二道街的大泥坑常淹死猪,于是有人就把瘟猪肉当作“淹猪肉”卖的时候,小说插入一段:“本来这泥坑子一年只淹死一两只猪,或两三口猪,有几年还一个猪也没有淹死。”这里连用了“只”“口”“个”三个量词,而有趣的是这三个不同的量词都是与“猪”搭配使用的。《呼兰河传》是萧红后期的作品,作为一个成熟的作家,萧红不至于连量词都不会用吧?萧红之所以这么用,是因为《呼兰河传》就是以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的视角进行叙事的,这样更贴近一个学龄前儿童的语言特点——儿童对量词的把握是不准确的,如此更说明萧红对语言的敏感。而编者若遇到这一句,会不会以“规范”的名义将“只”“口”“个”这三个量词一律改为“头”呢?那是一定的,因为他们总以为自己比作家高明,试图给作家当语文老师!于是像批改小学生作文似的,把名作批得体无完肤。他们不懂得,即使是一个好的语文老师,也会遵循“多就少改”的原则,而不是很暴力地把作文改得“血淋淋”一片。
其他还有些改得很不当之处。比如,原作有一句:“忽然又来了一条大狗,这条狗十分凶猛,它在前边跑着,它的后面似乎还跟了好几条小狗仔。”课文把其中的近指代词“这”改成了远指代词“那”。如此一改,就缺少了现场感,“那”条狗当然比不上“这”条狗显得“凶猛”了。课文又把“小狗仔”的“仔”字删掉了,意思没变,还简洁了,岂不更好?然而缺少了朴实的亲切感。“小羊羔”与“小羊”,或“小马驹”与“小马”的感情色彩浓淡是不一样的。再比如,原作中的一句:“看的人,正在寻找马尾巴的时候,那马就变靡了。”其中的“靡”,被改成了“模糊”。对于小学生来说,“靡”是较为生僻的词,似有改动的必要。但“靡”是倒伏、分散或不成样子的意思,除了这个词,用其他词都不恰当,这个“靡”几乎不可替代,这正是作家文字的灵性所在。只可惜,那些自以为是的编者根本不顾及,或根本看不到其中的文学魅力。他们往往“只见树木,不见森林”,纠缠于个别字词,却伤其大美。
残败的《祖父的园子》
在语文教材编入的萧红作品中,《火烧云》被篡改并不是个案。2019年“人教版”小学《语文》课本五年级下册的《祖父的园子》一课,对原作篡改达一百二十多处。这篇课文也是节选自《呼兰河传》,是萧红作品除《火烧云》之外被选入语文教材最多的片断。“祖父的园子”指的是萧红小时候家里的后花园,它比鲁迅笔下的“百草园”还要丰富多彩,曾是幼年萧红与祖父玩耍的地方,这里有她精神的寄托,是她笔下黯然的呼兰城中少有的光明所在。然而,就是《呼兰河传》的这个精彩片断,一旦入选语文教材,即遭到了与《火烧云》同样的厄运,真是“侯门一入深如海,从此萧郎是路人。”
试举几例进行分析:
1.原文:
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,来了风,这榆树先啸,来了雨,大榆树先就冒烟了。太阳一出来,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,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。
课文将“啸”字换成了“呼叫”。“啸”是长而尖厉的声音,而“呼叫”则不是确定的声音,这是把一个特别具象的、传神的词变成了指向模糊不清的词。课文还将两个“大榆树”的“大”字都去掉了,然而在孩子的眼中,那榆树只有“大”,才显出种种神奇的景象,所以作者才反复强调这个“大”字,但不明白编者为什么要将其去掉?课文将“冒烟了”“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”中的“了”字去掉,看似去掉的是两个无关紧要的句末语气助词,实则抹杀了儿童语言的朴拙与自然。
2.原文:
祖父大笑起来,笑得够了,把草摘下来问我:“你每天吃的就是这个吗?”
课文将其中的“摘”字改成“拔”,这又不准确了。因为把草“拔”下来,往往让人感觉是“连根拔起”的意思,而祖父为了给“我”示意狗尾草与谷子的区别,仅仅是把狗尾草的“穗”抽出来,所以用“摘”字是妥帖的。这么充满灵性的词,竟被编者蛮横地“拔”掉了!
3.原文:
我跑到屋里拿了鸟笼上的一头谷穗,远远地就抛给祖父了……
课文将其中的“鸟笼上的”几个字删掉了,这一删,少了生动的细节与生活的情趣,而长于细节描写正是优秀小说家的素养。课文将“一头谷穗”改成“一个谷穗”,改动了一个量词,这看似无关紧要的操作,又弄巧成拙。因为“一个谷穗”应该是包括谷穗的头和杆。有经验的人都知道,喂鸟的谷穗是要折去长长的“杆”而只留穗“头”的,所以原文的“一头谷穗”是准确的。课文又把“远远地就抛给祖父了”中的“就”“了”去掉,这样似乎意思没变,但语气却变了,情感也就变了。原文的语气是调皮且充满自信的,改后却只是表现了“顽皮”。
4.原文:
采一个倭瓜花心,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……
课文将其中的“倭瓜花心”改成了“倭瓜花”,虽然仅删一“心”字,却是大谬:倭瓜花是大的黄花,儿童感兴趣的只是带着花粉的蕊,即“花心”。课文又把“大绿豆青蚂蚱”改为“绿蚂蚱”,往昔的小孩子大多捉过蚂蚱,知道那种个头较大的、颜色绿中透黑的蚂蚱叫“大绿豆青蚂蚱”。萧红不止在《呼兰河传》中提到这种蚂蚱,在短篇小说《莲花池》中也多次提到。作家反复提及的,一定是其得意之笔,然而就是这样的生动形象的词语,竟也被替换成了毫无生趣的词语。看得出,编者不仅缺失童心童趣,还缺乏田园玩耍的生活经历,不了解东北地域的语言色彩,也不顾及作家的切身感受。
5.原文:
祖父浇菜,我也抢过来浇,奇怪的就是并不往菜上浇,而是拿着水瓢,拼尽了力气,把水往天空里一扬,大喊着:“下雨了,下雨了!”
课文将其中的“抢”字去掉了,变成了“祖父浇菜,我也过来浇”。殊不知,虽删一字,尽失风流,把“我”的顽皮与任性、祖父的宽厚与慈爱的热闹又和谐的氛围化为乌有。课文还把“下雨了”改成“下雨啰”,使得原本铃铛般清亮的童声变得浊重了,大大冲淡了现场感。
6.原文:
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,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。
课文将“拍一拍”改成“拍一拍手”,你怎么知道拍的不是树,而是手?课文把“叫一叫”改成“叫一两声”,你怎么断定那顽皮的孩子只叫“一两声”?而且原文的“拍一拍”“叫一叫”是有音乐感的,如此一改,把韵律之美都改掉了。课文把其中的“站在对面的土墙”的“站在”删掉了,而这个“站在”与后面的“回答”构成了一个相互呼应的拟人修辞。要知道,儿童(或人类的童年)的“万物有灵”意识,最宜采用拟人来表现。可惜,编者只保留了这个拟人修辞格的后一半,形同“腰斩”一般。修辞往往是一个作品的神来之笔,或苦心孤诣的创造,随意删掉是不体谅、不尊重作家的表现。
7.原文:
花开了,就像花睡醒了似的。鸟飞了,就像鸟上天了似的。虫子叫了,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。一切都活了,都有无限的本领。要做什么,就做什么。要怎么样,就怎么样,都是自由的。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,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。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,就开一个谎花,愿意结一个黄瓜,就结一个黄瓜。若都不愿意,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,一朵花也不开,也没有人问它。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,它若愿意长上天去,也没有人管。蝴蝶随意地飞,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,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个白蝴蝶。它们是从谁家来的,又飞到谁家去?太阳也不知道这个。
课文将其中的“鸟飞了,就像鸟上天了似的”改成“鸟飞了,就像在天上逛似的”。鸟竟然在天上“逛”,可真是“脑洞大开”!如此用词“前无古人”,恐怕也“后无来者”。课文把“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,就开一个谎花”中的“谎”删去了。“谎花”是只开花不结果的“花”,它恰好与后文的“愿意结一个瓜,就结一个瓜”相呼应。无论从培养孩子文学观察力的角度,还是增长孩子农事常识的角度,都不该删的。最要命的是,课文还把“都有无限的本领”这句话删掉了!要知道,这可是主题句啊,整个段落都是围绕这句话展开描写的,删掉它无异于残暴的“斩首”行为。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这一段是《呼兰河传》中写后花园最精彩的片断,也是课文中的重点,是要求学生背诵的。然而,学生在课外阅读对照原文时,发现自己吃力背下来的这段文字竟不是萧红的原作,那该有多么沮丧?一定像买了赝品一样的沮丧!
以上仅是几个荒诞不经的篡改的例子,若是一一列举,会让人更加不胜其烦。
萧红活着得“哭晕”
萧红是一个有着壮士心、女儿情、孩子气的作家,鲜明的“孩子气”对于她的创作,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。《呼兰河传》就颇具儿童文学的色彩,有着一种不可模仿的、稚拙的美。儿童视角的选择、儿童口语的运用、童心美的展示,是萧红作品中极宝贵、极富光彩与魅力之处。然而,谁曾想到,这熠熠生辉的文字竟在选入语文教材的时候被打磨殆尽了!
萧红生前对肆意改动自己作品的行为深恶痛绝。1936年,萧红在日本期间曾致萧军信说:“孟有信来,并有两本《作家》来。他这样好改字换句的,也真是个毛病。”(萧军《萧红书简辑存注释录》,第22-23页,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1981)“孟”是指孟十还,时任《作家》月刊的主编,是他向萧红约的稿。这里,萧红对孟十还喜欢随意改动她的稿件颇为不满。1940年,萧红的哑剧《民族魂鲁迅》发表时,特意在标题下注明:“剧情为演出方便,如有更改,须征求原作者同意。”(萧红《民族魂鲁迅》,见《萧红全集》,第1197页,哈尔滨出版社,1991)1942年1月12日,萧红在香港病危之际,向端木蕻良交代了后事,其中的第一条就是,要端木蕻良保护她的作品,不要叫人随意删改。而如今,就是这个简单的、合理的遗愿都无法实现。有学者著文《萧红活着会怎样?》,我要说:萧红活着得——用网络上的话说——“哭晕在厕所”!假如萧红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弄得千疮百孔,怎能不“哭晕”?
除了人教版外,沪教版等多个版本的语文教材也选录了《火烧云》这篇课文,但遗憾的是,这些教材都采用了篡改本,而非原作!这种因篡改而被“致残”了的文章,谬种流传,让一茬茬学生读下去,遗患无穷。正如学者叶开所说:“集中了大量篡改删节和造假的教材文章,也是一种罪恶,它使得学生和读者被蒙蔽,无法吸收到真正优秀的文学、文化营养,而且,他们也被教材有意识地跟传统文化隔离开了。这是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最大伤害。”(叶开:《语文教材“三宗罪”》,见2012年1月8日《羊城晚报》)
推而广之,不独萧红的作品在选入语文课文时被篡改,其他很多作家的作品也遭此厄运。语文教材所选名著被肆意篡改已近乎常态,而小学语文教材尤甚。随便翻看一本“人教版”小学语文教材,竟有一半的课文标注“选作课文时有改动”的字样。如果真的涉及到原作有错别字、语法不规范或逻辑不通等问题,偶一为之,再加上说明,也未尝不可,但怎么可以大半的课文都要“改动”呢?要知道,中小学语文课文所选的可多为名家名篇啊!这些篇章的文字功夫总不至于太差吧?
作品入选语文教材时被篡改的情况由来已久,半个世纪前孙犁的《荷花淀》就遭此厄运。孙犁抱怨说:“有些编辑同志常常是这样的。他们有‘整齐’观念。他们从来不衡量文情……我并不知道有这些删节。”(孙犁:《关于《荷花淀》被删节复读者信》,见《孙犁全集》第五卷,第365页,人民文学出版社,2004)茅盾的《风景谈》、巴金的《海上的日出》《鸟的天堂》入选语文课本时都遭到同样的命运,他们也都无一例外地表示了反感。茅盾在一封信中说:“总而言之,你们改字改句,增字增句,多至百数十处,我不懂为何有此必要……你们这样办法(随便删改,却又不言明),实在太霸道,不尊重作者的风格。”(转引自高为:《“规范”之过》,见《文学自由谈》,2013年第3期)看来作者对这种侵犯著作权、极不尊重作者的做法很生气。好在他们当时还在世,他们还能够发表意见,但像萧红这样早逝的作家,可就连申诉不满的机会都没有了。而为了保证语文课文的稳定性与经典性,恰恰是所选的时文比重很小,大多数课文的作者已谢世。中华民族是一个懂得感恩的民族,我们对于先贤是尊崇的,民间的公序良俗也倡导“死者为大”,那么,我们能不欺负逝者吗?
我们承认课文编者为适应教学对作品有一定的处理的权利,但更要知道自己的“权限”,在处理作品时一定要慎之又慎,杜绝随意性,更不能肆意妄为。萧红的作品已经、正在、并将继续滋养着一代代国人,所以有良知的人们,都应该知晓萧红,感念萧红。而感念萧红就应该对萧红有起码的尊重,就应该保护好她的作品;保护萧红的作品,也是保护我们自己。那么,我们就从保护入选语文课本的萧红作品做起吧!
《文学自由谈》2021年第2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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