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8-29 admin
生活在现代化的城市里,即就是有车一族,步行过街道,也是几乎天天要做的功课,不管是欧洲、抑或中国,概莫能外。
有道是没有规矩不可以成方圆,步行过街道也是如此。仅仅从纸面上阅读,中国和欧洲各国在这个方面的规矩,应该没有什么区别:行人必须沿着人行横道、即俗称“斑马线”的通道过街道;在有红绿灯设置的“斑马线”,还必须遵守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的规矩;如果“斑马线”没有红绿灯设置,则路权优先归行人使用,机动车只能客客气气地对行人说“您走先”――如果它会说话的话。
以上所言,包含了行路人和开车者分别必须遵守的规则。我先后两次去欧洲,走过了七八个国家的十好几个大小不等的城市,总体感觉,那里的行路人和开车人,好像都能严格遵守他们应该遵守的规矩,也因此,尽管欧洲城市的街道。普遍没有中国城市的街道那么宽阔,也少见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,但交通秩序,却显得特别井然。作为外国游客,我们沿着“斑马线”穿越街道,心里十分安然,因为,绝不会有不守规矩的车,来惊扰守规矩的我们。
中国的情况又如何呢?20年前我去欧洲,从慕尼黑赶到萨尔茨堡来接我们的女导游(一位来自四川的留学生),在旅行车上强调的第一件事,就是在欧洲步行过街道万万不可造次,但只要守规矩便绝对安全。20年后再来欧洲,离开法兰克福机场登上大巴,资深的男导游首先耳提面命的,依旧是必须规规矩矩过街道。20年过去了,中国人在循规蹈矩步行过街道这件事上,显然还不曾进步到能让人完全放心的水平,看来,吾辈仍须努力!
更让人恼火的,是中国城市街道上的车。在那些没有设置红绿灯的“斑马线”上,您有过被汽车礼让的经历吗?我有过,但仅仅三几次,少得可怜!最近几年,西安市的主要街道,在那种没有设置红绿灯的“斑马线”左近之处,都醒目地喷涂上三个大字“车让人”,但好像效果不大,以至于我几次想向交管部门建议,以后考驾照,一定要有对这三个字认读并解释的试题。
在欧洲的“斑马线”上,我安然前行,感受到的是人的尊严;在我们自己城市里的“斑马线”上,汽车无视行人的路权,呼啸而过 ,人的尊严何在?中国的传统文化中,历来有小视人的尊严、人的权益之弊端,强势者尤其如此,这不能不让人扼腕长叹!
忽然想起一件旧事。很多年前,国力足球队还在市体育场踢主场的时候,一天,球赛散场,我随着人流向场外行走。身后一辆黑色轿车拼命摁喇叭。那个时候,能坐着轿车来看球的,不是有权人、就是有钱人。我历来害怕这两种人,搁平时,也就给人家把路让了;谁让咱人穷志短、位卑命贱呢?但那一天国力输了球,心里不痛快,偏不让!于是,那辆轿车就轻轻把我向前“拥”了一下,我立马回转身去,“啪”的一掌拍在车头上。车停了,一个中年人的脑袋从车窗伸出来,客客气气言道:“老哥,这是私家车,不是架子鼓,敲不成!”我则同样客客气气作答:“对着昵,老哥这儿是私家腿,不是水泥电杆,也碰不成!”结果挺圆满,大家哈哈一笑,各回各家。事后,我写了一篇文章记叙这次奇遇,题目是:人比车大!今天,我要把这四个字再大声疾呼一次。如果这种先进的文化理念,能被众多的行路人和开车人衷心服膺并认真践行,那城市道路上汽车肆无忌惮地违法侵犯行人路权的丑陋现象,还会如此广泛和长久地存在吗?
不过,比不认识“车让人”三字的疑似“文盲”司机更可恨的,是不辨红绿的疑似“色盲”司机,他们驾驶的电动车、摩托车,常常是面对红灯依然飞速向前。我从欧洲回到西安的第三天,时差还没完全倒过来,有点儿晕头胀脑。在小南门外准备到环城路对面去乘公交时,见绿灯亮起,便大步前行,至路中间,一辆电动车从面前贴身掠过,惊出我一身冷汗;旁边的一位比我更老的老头,更是几乎被挂到。老头怒骂:“狗日的,急着去三兆呢!”我赶忙扶老头继续前行,一面好言劝慰:“算了算了,人家跑远了,听不见。以后多加小心,不要让这一伙狗日的把咱先送到三兆去!”三兆者,火葬场所在地是也,现已搬迁,但坊间俚语,依然将其等同于人生的终点站。
看来,从欧洲回到西安,不但要尽快把时差倒过来,更紧要的,是必须立马把步行过街道的心态和姿态,回归成中国模式。
一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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