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哥的婚礼_生活故事

 2021-09-04    admin  

二哥刘修悌为逃避抓壮丁自己剁掉了右手的食指,右手的伤养好后,二伯娘就开始给二哥张罗婚事。那时贫穷家庭寻亲太不容易,周围好多的男人眼不瞎腿不跛手不残都是庙门口的旗杆——光棍一条,二哥当年已30来岁,右手还有残疾,如果再不接媳妇,这一辈子恐怕也要与光棍汉为伍了。

事情也巧,二伯娘急着要给二哥寻亲时,离我们家30来里远的陈家山传来一条消息,陈家有位女子愿意嫁给二哥。二伯娘以为那个陈家女子不是跛子瞎子,就是个寻不着婆家的“哈子”,可一打听,那陈家女子年方二十,干得一手好庄稼活,进屋做得一手好女红,不但不跛不瞎,人还漂漂亮亮。这样好的女子愿意嫁给二哥,是不是不知道二哥右手有残疾?寻亲是一辈子的事,不能骗人家姑娘啊,为了把二哥的婚事谈稳妥,二伯娘带着礼品,亲自领着二哥到陈家山,当面相亲。

那女子人长得抻展,看问题的见识也超越常人,她不但不嫌弃二哥右手少根指头,而且还表示,她之所以愿意嫁给二哥,恰恰是看中了二哥自己剁掉了右手食指,因为二哥没有了食指,就再也不会有被抓壮丁的危险,如同出了天花的人再也不会出天花了一样,就可以平平安安在家里种田过日子,不用再担惊受怕了。而二哥能一刀将自己的指头砍掉,那得有多大的毅力!有这样大毅力的男人什么事干不成?她不但表示愿意嫁给二哥,还表示不要一点彩礼,马上就进刘家的门。

真让二伯娘大喜过望。开初给二哥寻亲时,二伯娘觉得,家里穷得叮当响,二哥又少了一根指头,能找着个女人就烧高香了,哪怕女方是脸上有坑的麻子,是说话嘴巴不关风的豁子,或者是根本不会说话的哑子,都可以。她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:如果连麻子豁子哑子都寻不上,寻一个拖儿带崽的“半路嫂”,只要能同二哥生个一男半女,能续下香火,也算完成任务了。哪知给二哥寻的亲这么好,好得超出了二伯娘的想象,好得好比二哥这堆牛屎插上了一支又大又鲜的红牡丹!

怕夜长梦多也罢,怕煮熟的鸭子飞了也罢,二伯娘带着二哥到陈家山相亲回来后,立即着手为二哥结婚做准备。其实也没有多少准备的,只要有了新娘,最大的准备就完成了。新房就是紧靠磨房的二哥住的那间厢房,无外乎将房子收拾整洁,将被子浆洗干净,再割几斤肉,杀两只鸡,买一壶酒,告之亲朋好友,来家里热闹热闹。接亲的头晚上,二哥半夜就打着火把,带着迎亲的花轿,到陈家山接新娘子去了。花轿将新娘子抬到家,早过了吃午饭的时间,我看稀奇挤在人群中,看着姐姐走到花轿前,拉着新娘子的手将新娘子从轿门里牵了出来,新娘子头上搭着一块红布,被直接牵进了新房。

新娘刚进新房,二伯娘就端着一碗早就准备好的荷包蛋送了进去。我想跟着进去看热闹,被二伯娘一声断喝:“走,到一边去,现在不能来。”那时新娘出嫁前,早晨在娘家一般都滴水不沾,怕的是路上遇到内急,不好解决。有的新娘上轿前又吃又喝,就曾闹出过在路上实在憋不住,不得不把尿撒在花轿里,弄得花轿在路上滴滴哒哒淌尿水的笑话。二伯娘知道新娘早晨没吃饭,饿得肚子恐怕早贴着了脊梁骨,马上还要举行拜堂大礼,晚上还要“闹房”,不吃点东西,怎么能坚持?就将准备好的那碗荷包蛋送了进去。新娘子开始还扭扭捏捏,不肯吃。二伯娘把碗硬塞进新娘子手里,说:“听话,快吃了。还有事要做。”新娘子这才把那碗荷包蛋接了过去。

那时农村结婚不兴扯结婚证,也没有地方领结婚证,只兴拜堂。只要拜了堂,男女就成了正式夫妻。

二哥的拜堂仪式在紧靠磨房的堂屋举行。堂屋的迎门墙上是神龛,神龛上摆着祖宗牌位,挂着一副天地君亲师的中堂。拜堂再简单也不会少了“三拜”,一拜天地、夫妻对拜、三拜高堂。二哥的“高堂”本来是大伯和大娘,因大伯大娘早已过世,“高堂”只有由二伯和二伯娘充任。司仪在神龛前摆了一张长凳子,请二伯二伯娘在凳子上稳稳坐定,二哥和新娘双双跪在二伯和二伯娘面前,俯下身重重地叩了一个头。我对二伯当时做“高堂”的表情完全没留下印象,只记得二伯娘这位“高堂”一副很受用很骄傲很享福的样子,两眼笑眯眯的,泪水似乎就要滚落下地。在我的记忆里,我们家只有二哥结婚动过花轿、搞了“三拜”,其他哥哥结婚时这一套全免了。

二哥简单的结婚拜堂礼后,接着就是“闹房”,这是结亲仪式的“重点节目”。结婚三日无老少,不分长辈晚辈,闹房时可以尽情打闹取笑。开江县兴得怪,“闹房”不但闹新娘新郎,还要“闹”新娘子的公公,一些最敢闹的“闹客”,提前给公公准备一根竹吹火筒和一把铁火钳,在吹火筒上栓一节红绳子,像背三八步枪一样将吹火筒斜挎在公公的肩膀上,把火钳塞进公公的手里,再给公公用锅底灰涂个大黑脸,押着公公到新房里游一圈,逼着公公边走边喊“我是烧火佬!”所谓“烧火佬”,是调侃公公与媳妇关系好得非同一般,媳妇在灶上做饭,公公在灶前帮忙,火不旺时吹一吹,柴烧尽时添一把。不知道是参加闹房的人都知道二伯和二伯娘不是二哥的生父生母呢,还是同情二哥是个砍掉右手食指的残疾人,在闹房时显得特别的温柔文明,没见有人给二伯准备吹火筒之类的道具,更没给二伯的脸上涂锅底灰。

那是1949年初夏,我满了五岁。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,不可能去探究参加婚礼的社会意义,更不可能去追寻二哥举行过结婚仪式后就意味着成家立业了,当时最感兴趣的,是二哥举行婚礼那天不但有肉吃,还可以随便嗑瓜子。那时生活困难,平时很少见着肉,而瓜子也只有等到除夕晚上守岁时才能嗑上。那天我从这间屋蹿到那间屋,从磨房蹿到厨房,见到瓜子,就抓一把放进自己的荷包里,很快就把小荷包装得鼓鼓的。

拜过堂闹过房,二哥的老婆就成了我的二嫂,她的名字叫陈德菊。

二哥“苦命人自有苦命福”,接二嫂进门第二年就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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