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9-05 admin
孙频,女,1983年生,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。2008年开始小说创作,已出版长篇小说《绣楼里的女人》、小说集《隐形的女人》《同体》《三人成宴》《不速之客》《无极之痛》《疼》等。作品多次入选各种选刊、选本。中篇小说《醉长安》获第十五届百花奖。现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,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。
我很少写城市是因为我实在算不得一个城里人,我认为大学毕业后进入城市的移民们终其一生,还是很难在城市里找到一种身份认同感,尽管看起来已经很像城里人了,但那只是很“像”,像和是毕竟不是一回事,根子依然没有搁在城市里。根这个东西,埋得很深,埋得浅了也不能称其为“根”,那叫枝叶。比如我的同学侯磊,那就是典型的北京人,是我在北京住一百年都模仿不来的,一口地道的京片子,必须住胡同,因为楼房不接地气,住得人心慌,唱昆曲练武术,写杂文的时候听着猫从瓦房上悄悄溜达过去。我也写不了彻底的农村经验,因为我也没有在农村生活过,没有种过地,没有养过牛羊。我自小生活在城乡结合带,也叫不城不乡结合带,也就是县城,一个混合着野蛮与温柔,文明与乡土,现代与古老的有趣地带。
县城的有趣是我后来才慢慢认识的,尽管我就出生在县城,长大在县城。我长到十八九岁的时候(人生中最幼稚的一个时期),没有了孩童的天真烂漫,也还远没有变成一个心智完整的成年人,还自以为成熟得不行(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,可见一个人如果忽然拥有了庞大的自信,还是一件比较恐怖的事情)。那个时候我很是以自己是县城人为耻,因为小县城与大城市相比,代表着落后土气没有见过世面,于是对自己的出生地颇有些愤愤不平。觉得县城的街道那么窄,房子那么破,还有那么破旧的寺庙蹲在县城中央,甚至还有一段老掉牙的城墙,简直要退回清朝了。
当我吃了不少苦头,缓慢地变成一个成年人之后,当我终于有了能够理解生活的能力之后,我忽然发现我的小县城原来如此之有趣,如此之生机盎然,作为一个县城人也实在没有什么不好。城市如何,乡村如何,不城不乡又如何,每一个出生地都是一个母亲,都是一种命运,是命运就要坦然接受,因为每一种命运都自有它的动人与光华之处。
我上中学的时候,路边有只石狮子,我每天从它身边经过,从不正眼看它,很多年之后,我回到县城,它还在原地蹲着,只是,县城里的那些故人已经生生死死地替换着,好多认识的人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,街上走的大多是不认识的年轻人。我在那只石狮子旁边坐了很久,第一次感受到了与它的友谊如此之深沉,它像个祖母,看着我长大,如今我已经老了,它却还是当年的样子。我去抚摸那段破败的城墙,还有那城墙口的千年古槐,我走近那些破败的房子,发现它们是元朝、明朝、清朝留下来的文物。在夕阳里,我看着魁星楼里飞出的燕子,看着飞檐上的那些萋萋荒草,看着门楣上那些残留下来的砖雕与木雕,我看着唐朝时候留下来的寺庙,元代留下来的古戏台,忽然发现,这么多年来,到底是什么在哺育和滋养着我。
在中国,县城如此之多,所以县城绝对够得上是一种特定的文化,县城也拥有一套独属于自己的生态系统,比如,一个县城里会有几十个有权势的人,会有几十个有影响力的老板,还有几个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士,几个精通八卦的万事通,几个颇有风情绯闻不断的女人,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文艺青年。县城是一个没有隐私的地方,认识和不认识的人构成了一张熟人社会网络,所有的人的底细都能在几分钟之内全部打听清楚,连电脑都不需要。在县城,只要有个职位,便可成为“领导”,穿着讲究,气场十足,令老百姓望而生畏。县城富有人情味,但缺乏包容性,所有的人到了年龄必须结婚,必须生孩子,不然就会被当做妖怪。一个写小说的人在县城里也会被视为接近于妖怪的物种。所以有人问我现在在外面做什么工作呢,我说,啊,摆地摊卖卖衣服。对方说,现在干什么都不好干,干什么的人都太多了。我说,是,现在干什么都不好干。其实我连摆地摊的技艺都没有,简直是废人一条。
无论如何,这是世界上让我感到最亲近最熟悉的地方,是离我的亲人与亲人的坟墓最近的地方,是我唯一可以讲原生方言的地方。在这个县城里,从小到大,我有过几个朋友,养过几只猫,如今它们都已风流云散,我却一直把它们完整地保存在我的记忆里,它们是如此的晶莹剔透,如此美好,以至于可以把我离开县城之后所有的磨难照亮,以至于我回忆起它们的时候总要把它们捧在手心里。
我养过的一只猫,浑身雪白,一只蓝眼睛一只绿眼睛,有一次我家搬家,一直搬到了晚上,到了新家我发现我的猫不见了,原来是我母亲早已厌烦它,趁着搬家的当儿,悄悄把它装到袋子里,扔到了遥远的地方。我大哭,骑着自行车满城找它,找了一圈又一圈,一直找到半夜都没找到,回家后继续哭,一直哭到睡着。凌晨时分我忽然听到有猫叫,疑心是自己在做梦,却又发现真的有猫在我的门口叫,我连忙跳下床,打开门,它就站在我的门口,正用爪子挠门。我的泪哗得就下来了。新家它从没有来过,根本不认识路,扔它的时候还把它装在袋子里,它是怎么找了一晚上找到我的?是怎样历经艰辛才找到我的?后来这只猫因为误吃了鼠药死了。
我还养过一只猫,一只大黄猫,我每天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,它都会蹲在墙头等我,准时得像只闹钟,一见我回来就从墙头上跳下来,蹭着我的脚。它死的那天,没有任何征兆,只是忽然走到我跟前,温柔地朝着我叫了几声,又绕着我走了两圈,然后便出去了。我不知道这是它在和我道别,等我发现它的时候,它已经悄悄死在了一个无人的角落里。猫是有尊严且高贵的动物,它死的时候一定要躲在无人的角落,不让人看到它临死前的样子。
我还养过一只大黑猫,叫三宝,它是我见过的最威风的猫,三宝就出现在这篇叫《猫将军》的小说里。
故乡不管大小,不管在哪里,不管是城乡,它留给了我们记忆,不可替代无法复制的记忆。我愿终生把它们装进玻璃瓶子里,小心翼翼地保存着,时不时带着欢乐与眼泪地去看看它们。
《猫将军》节选
作者|孙频
我把我的小饭店从县城的南街挪到北关,又从北关挪到东门,最后又从东门挪到旧车站附近。在巴掌大的县城里这么腾挪跌宕一番,好像我正一个人对着一张棋盘下棋,把棋子下到哪里,完全是我自己说了算,倒也过瘾。在小县城里,像我这样靠做点小生意混口饭吃的人不计其数。我们都是被永远留在县城里的人。
南街的路面虽然宽敞些,但一条路上几百米内就长出了几十个小饭店,雨后蘑菇似的,密密麻麻令人心惊,小老板们一里地之外就开始拉客。开张几天之后我就盘算,老子还是搬走算了,不在这凑热闹了。到了北关又发现,这里藏着很多地头蛇,招惹不起,还是赶紧滚蛋。东门倒是热闹,从前老县城的中心嘛,至今还有府君庙、城隍庙、广生院,虽然都已经破破烂烂,广生院门口的那棵大槐树已经活了一千五百岁,老妖精似的,还活得挺精神。据说住在这片的居民,连厕所都是拿明朝老城墙的砖垒起来的。可是房租贵哪,开业一月有余,发现连房租都赶不出来,只好再次把我玩具一样的小饭店折叠起来,雇个三轮车,又连滚带爬地迁到了旧车站一带。
经过考察,我发现这是个好地方。首先,房租便宜,荒凉嘛,自然就便宜。其次,这一带几乎看不到饭店。再者,旧车站属于半废弃状态,虽不算热闹,但至少还有客车经过,有人来往。于是直到此地,我的小饭店才算正式开张。说是饭店,不如叫面馆更合适。因为我主营桃花面,辅以凉拌三丝、西芹花生米之类的小凉菜。桃花面的名字听着绚烂夺目,其实也就是一碗刀削面加些浇头,浇头倒是有些讲究,里面必须有肉丸子、红烧肉、小酥肉、油豆腐、海带这五样东西,一锅炖得烂熟,浇上去,才能配得上桃花面这一称呼。刀削面我更是练得炉火纯青,站在两米之外,把面团顶在头上,都能把面准确地削到大锅里去。因为几乎没有人来欣赏我的绝技,我在削面的时候时常暗自落寞。小时候成绩不出色,没有考上大学,父亲原打算把我塞进他们厂里,结果厂子先倒闭了,众人遣散,找不到个去处,没办法,我只好苦练刀削面。时间久了,觉得做饭的时候都像在耍杂技,我就是那个杂技演员。
空闲的时候,我时常站在饭店的玻璃门后往外瞅。我饭店前面的视野相当好,门口是一条坑坑洼洼的旧国道,斜对面是旧车站,旧车站旁边是一大片荒野,杂草丛生,几乎看不到建筑,荒野上只有一片稀疏的枣树林,枣树林的后面有一处孤零零的红砖院子,我知道那院子里住着一个养鸡的老头儿,姓刘。我之所以能认识他,是因为老刘时不时会来我饭店里吃碗面,就着生蒜,喝着面汤,一来二去,不想熟也熟了。
有时候,倚在玻璃门后便能看到客车路过旧车站,放下几个乘客来,有的乘客会来我店里吃面,我自然是求之不得。但我又生怕遇到从前的同学,在外地工作的,一回老家就是衣锦还乡的架势,我对他们避之不及。有时候,小饭店里只有老刘一个人坐在那里吃面,吃完面哧溜哧溜地喝汤。我解下围裙坐在他对面,一边抽烟一边问,味道咋样?他使劲吸吸鼻子,用手抹抹嘴,嘴里喷着刚猛的蒜味,还可以。我说,老刘,你怎么不住到城里,一个人住在这野地里不害怕?他咽下满嘴的面条,又喝了口面汤才说,养鸡嘛,臭得很,把别人都熏着了,就要躲到这野地里来养。我想想也是,便又问,那你家三宝呢?又出去玩了?他一个人住在那红砖院里,养了一只大黑猫,取名叫三宝。我有些奇怪,并没有看到大宝、二宝,何来的三宝,但也不好意思多问。
三宝是一只极其威风的公猫,浑身漆黑如炭,毛皮溜光水滑,只有两只前爪是雪白的,两只眼睛则是绿色的,祖母绿一般。三宝从小到大只吃过两样东西,生鸡蛋和老鼠。鸡舍里碎掉的蛋通通喂给三宝,鸡舍里上蹿下跳繁衍兴旺的老鼠一直是三宝的主食,所以除了鼠肉,三宝从未吃过别的肉,也不认得鱼,更不知道鱼肉可以吃。有一次我拿鱼肉喂它,它只是很鄙弃地看了我一眼,然后踱到窗前晒太阳去了。有时候老刘喝酒的时候,还会喂三宝一点,三宝喝了酒很快醉倒,躺在炕上四仰八叉地睡着了,呼噜声比老刘打得还响。
大概是因为鸡蛋比较有营养,三宝比一般的猫雄壮魁梧很多,简直不像一只猫,而像一只小型的黑色老虎,虽然都是猫科动物,但毕竟气场有别。它身手极其敏捷,可以像闪电一般从房梁上忽地跃到地上,又可以像蛇一样无声地游走在天花板上,据说它一天可以抓一串老鼠,然后纷纷进贡到主人的炕头。它吃不完的老鼠,老刘就帮它做成鼠干,挂在房檐下,替它储存着。这都是听老刘说的,他那院子我一次都没进去过。人家从没邀请过我,我也不好厚着脸皮硬要进去串门。
有时候他来我店里吃面的时候,三宝会跟着他一起过来。我饭店的玻璃门正对着荒野里的那条羊肠小径,所以他们一出门就在我的视野里。三宝走路的姿态,简直就像一匹老虎坐骑跟在他的后面。我喂它两颗肉丸子,它也并不知道吃,只拿爪子拨来拨去当球玩,时而抛到空中跳起来接住,时而扔到柜子下面,再用爪子使劲勾出来。我叹道,你这猫当得真亏,除了老鼠什么肉都没吃过,白活了。老刘和三宝共盖一床被子,三宝前半夜出去云游四方,后半夜回来,钻进被子睡在老刘的脚边,还打着震天响的呼噜。
老刘来吃面的时候,有时候会给我拎两只死鸡当礼物。他拎着死鸡的爪子递给我,说,放心吃你的,不是药死的,没毒。我看着两只血淋淋的鸡,其中一只轻飘飘的,但体形完整,好像是缺了内脏。我有点心惊胆战,悄悄问,它们是怎么死的?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,搭起二郎腿,慢慢抖着上面的一条腿说,这鸡吧,啊,有个爱好,就是个爱好,就像你喜欢抽烟,我喜欢喝酒,就是个爱好。它们喜欢红色,不对,是不能见红色,一见红色就会发疯,所以嘛,你知道关在鸡笼子里的鸡最怕什么?最怕有伤口,不管是什么部位,只要受了伤,流了血,别的鸡就会哗啦全围上去,使劲朝着那个流血的伤口啄,有时候伤口越啄越大,内脏都被啄出来了,那受伤的鸡有时候就这样被啄死了。虽然死相不好看,但毕竟是肉嘛,炖熟了都一样。早和你说了,不是老鼠药药死的。把心放宽,加点干蘑菇,就是个不赖的菜。
节选自《小说月报》2020年第7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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