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桃多肉 时拓po

 2021-10-01    admin  

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-8-18 02:08 编辑 <br /><br />  貌似长胡子老人的枝桠上挂着气根的榕树,在明亮与晦暗交替的天色之下,给一个装有体育器械的小广场带来一块封闭因而显得独立的空间。这个小小的健身乐园,为引领着家长一起天真玩耍的孩子们,建立了一个小小的社交场所。孩子们的笑声没有引起我的兴趣,此刻,我的注意力在那些和我有同样的监护身份,却乐得在健身器材上甩手甩脚的家长身上,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之下,又一次想到了那三个字——小市民,并且这一次我似乎把自己也放入其中了。   悠哉游哉、自由自在的小市民是幸福的。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一点。这些婆婆妈妈的小市民,在阴暗的黄昏色的街道上,分明烘托出了社会生活的热烈气息。   那么作为小市民的幸福生活的发现者,我应当也是幸福的:这意味着,我也将,或者已经成为小市民中的一员。   我似乎从来没有把自己看作小市民,这就证明我至今还没有一种明确的归宿感。这是什么原因呢?或许是这个我生活最长久的城市里,没有我的父母亲,没有我的魂里梦里的乡村。我不是个反对工业革命的人,我也不留恋乡村生活的单纯。我知道或许根本原因是我心无所安,所以无论哪种生活,似乎都不是我的生活。   至此时节,小市民这个概念,已经在我的心上消去了它低俗的一面。   也许那些常常在办公室里抱怨工资的人,最像小市民,他们有一种理直气壮的感觉,有一种小市民的骄傲和自负,他们或许已经习惯城市生活,他们或许是一个只在工资收入方面没有幸福感的普通市民。一个人知道自己缺少了什么的时候,其实还算是幸福的。相对而言,我也许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某些现实的物质的缺失,因为我总觉得自己一无所有,或者一无所求:我的内心原来如此卑微而又如此高傲。不易满足的感觉自然不能说是一种幸福感觉,但是这种不自满的感觉也给我一种精神上的满足:我知道我心灵所有的,没有人可以拿得去;我只是看不见自己的幸福,而不是我有什么更大的野心。在不自满的状态下我也要过一种平衡生活,适可而止的悲观主义,似乎是现实生活中一个坚实的核。   小市民的幸福是具体的,在一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,每一个时段。   早晨的市场是小市民的乐园,他们搜寻和观望的眼睛,他们蹒跚蹀躞的背影,他们的平静平淡安闲的神情,让我这个骑车走过“垄上”的人,羡慕不已。   宽敞明亮的厨房是小市民的天堂。那里的人间烟火,恰恰能让他们感觉到自我存在。在那里转上两个小时出来,他们就是大家庭里的功臣,他们将一家人的需要结结实实地控制住了,饥肠辘辘的孩子们一坐到饭桌上来,围裙母亲就成了呵护着牛犊子的老牛,慈祥而温情地瞪着双眼,扫视着如狼似虎的孩子们碗里的残余。小市民是充实而幸福的,他们不像我,挥之不去的累的感觉抵消了我的幸福。   小市民的幸福,在家里的一针一线,一餐一饭,更在街道上的花花绿绿,热热闹闹。   我从小就没有往人群里钻的习惯。从小在乡下长大,却是缺少野性的人,十五年之久的学校生活,把我培养成了一个安安静静的读书人,到如今也还是喜欢独处,喜欢清醒地度日。从来没有人打电话来,说什么三缺一快救场之类的事。这个大约也是遗传,我的父亲,因为生了几个女儿,他就不打牌,他像牛一样耕耘,像骡马一样负重。他出汗够了的时候,就披着衣服坐在他单独的被香烟熏得有一种强烈味道的房间里,对着窗子读《半月谈》和地方报纸。   我毫不怀疑我是本城的市民。我已经在这个城市里有了家,有了孩子;已经在这个城市里学习、工作了20多年。这个城市是我最熟悉的,我理应对它产生依赖。但事实上我对它还有一些另类的感情:恐惧,疏离,怀疑。我还没有资格说厌恶——这个词一说出来,小市民气味就浓重了。   你就是我想象中的那个你。这样的契合,放在城市上面也是可以的。但是一说出来,又有了小市民的知足常乐的气味了,或许对我来讲,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城市是适合我的,也没有一个城市是为我建立的。如果我一生只想做个行路客,如果我一生都在自我流放心灵漂泊的山路上蹉跎,那么我的幸福感自然就不能与小市民同日而语。   我又不经意地想起那个最初给我小市民印象的人,想起她我就感到一种平淡的幸福。我偶尔会有的不期然的幸福感,来自于美好岁月的美好际遇。美好事物比如一张美丽面孔的记忆是终身的,当你遇见你就会记得。我在原始森林里奔走,感情有些孤独的时候,我不去看身边的人,他们坐在身边也让我感觉遥远,而她早已消失了许多年的身影却又回到我的眼前。当我陷入孤独并有意保持这种孤独的时候,身边朋友的热情也不能转移我的注意力。我在那一时那一地,在孤独中,想起了她,我心目中典型的小市民的她,一个最具人情味的小市民的她。她总是在寝室里为所有人放着收音机,哼着不成调的歌子,带着既有点夸张也有点冷淡那种表里不谐的笑容,边说话边用力擦那张八人共用的长方形的桌子。想起她的时候,似乎她总在我身边擦她面前的桌子,她在用鼻音说话,她在吃零食,她在做柠檬汁,她甚至在信封贴邮票处涂胶水,她只是没有在那张桌子上写情书——至少我没有看见过,她只是不打毛线衣。她就是我心目中有学历的都市小市民的典范:像蒙娜丽莎是为美而生的一样,她是为了津津有味的日子而生的。她的一举一动绘声绘色,给我一种不知何起的从容恬淡的小市民的优越感。那时候我已经和她一样是个大学生了,但我觉得我丝毫没有她那种精明散漫、特别会过生活的小市民气。我只是用我的书生般天真的眼,去看她的泰然自若,羡慕她的小市民气,那是城市生活历史比较长的人才会有的,一种能够掌控生活的气质。   小市民像她那样的话,其实是可以称得上美好的。也许我是最虚弱的小市民。我想我甚至没有资格说那句我过去无意间说出来的话:一个人属于一个地方。这句话里有我的一半以上的真心。是我真情流露的一句话。如果说这个地方有我的一切,有我的具体行踪和思想轨迹的话,那么我有点像艾青诗里那只死了连羽毛也烂在泥土里的鸟了。   小市民是有原住民精神底蕴的人。对自己出生地的刻骨铭心的记忆,使他们对这方水土葆有热情和信心。城市的变化和动荡,都不能改变城市养活他们的依赖心。然而,就像地球不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一样,小城市也不能满足小市民的理想。安土重迁,在现代社会是无能之辈遮遮掩掩的托辞,他们思想上是不一定认可的。事实上,小市民都争着在大城市买房,出生地似乎也只是个过渡。自己一家在小城市一辈子也罢了,儿孙最好以此为跳板,跳向大城市,跳向欧洲,跳向世界。小市民的心里就没有城市文明的起点,也没有城市文明的终点。小市民的脚步始终在路上,小市民的乡音永远在家乡。   含饴弄孙,锅碗瓢盆,麻将红酒。这些就是小市民的现实生活。广场里的婆孙欢乐,就是小市民的老年欢乐。儿子媳妇像离巢的大雁,多奔大城市里的工作机遇而去,留下孩子在老人的巢里,让老雁含辛茹苦,一天天地拉扯着平淡岁月。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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